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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学研究新视界

2001-01-2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在思想史研究过程中,研究者总是以一定的思想范畴、思维框架、价值取向去理解、建构古人的思想,这就构成了研究者的思维视界。思维视界决定着思想史研究的过程与结论,影响着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和谐、相融的程度,亦即思想史研究的真理性。因而,思维视界的选择,是研究者必须首先面临的问题。由湖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宋明理学通论》一书著者朱汉民自觉地追求“一种和我们的研究对象更为相融的思维视角”,并选择了从文化的视界、框架去理解、解释宋明理学。

在作者看来,文化视界的运用,有其合理性。因为思想本来就是文化领域中居核心与主体地位的组成部分,宋明理学作为宋明时期的一种思想形态的文化,只有从文化的视角,从整体上考察其性质、功能与作用,才能达到对它真正的理解与把握。作者指出,从文化视界来审视,宋明理学包括了人文信仰的重建(道)、知识形态的开拓(学)、生活实践的回归(术)这三个层次的内容。理学在儒家天道信仰发生动摇、佛道宗教信仰盛行之时,重建了儒家的人文信仰;理学在吸收历代知识理性的基础上,适应汉唐以来学术形态变革发展的需要,建构了一套以《四书》为核心的新经学体系,完成了儒家知识系统的拓展;理学回归于生活实践,其思想成为一种与生活连为一体的操作技艺,关于治国平天下的“治术”,尤其是关于修心养性的“心术”受到特别的重视。理学就是这三个层次内容的综合与统一。而在一定历史文化背景中不同的思想家对其中不同方面的重视与关注,又展现出了理学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

本书作者以文化视界来审视宋明理学,使宋明理学呈现出了新的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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